8月3日,據商務部網站消息,針對“有企業關心,對臺灣地區出口天然砂政策是否有調整?”一問,商務部回應稱: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決定暫停天然砂對臺灣地區出口。相關措施自2022年8月3日起實施。”
公開資料顯示,天然砂是由自然條件作用(主要是巖石風化)而形成的,粒徑在5mm以下的巖石顆粒,包括天然海沙、湖沙、河沙或碎石砂(即礦物天然分裂為細小的砂粒)。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(2020年)》和《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(2017年)》,除了有商業提取價值的金屬礦砂歸入第二十六章以外,品目25.05包括各種天然海沙、湖沙、河沙或碎石砂(即礦物天然分裂為細小的砂粒),但不包括人工(例如,破碎)制得的砂及粉(歸入品目25.17或按有關石料歸類)。
主要包括:
一、硅砂及石英砂,用于建筑業、玻璃工業或清潔金屬等。
二、土質砂,包括高嶺土砂,主要用于制澆鑄模及耐火產品。
三、長石砂,用于陶瓷工業。為了去除雜質而進行熱處理的天然砂仍歸入本品目。
事實上,這已經不是大陸第一次暫停天然砂對臺灣地區出口。
2005年8月,大陸提出了抑制“高污染、高能耗、資源性(兩高一資)”產品出口的宏觀調控政策。天然砂屬于資源性產品范疇,出于保護資源和環境、實現經濟可持續性發展的需要, 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發布第87號公告,宣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恢復禁止天然砂出口措施。

根據商務部2007年的文件顯示,當時臺灣地區天然砂進口量的90%以上來自大陸。大陸禁止天然砂出口后,臺灣砂石業者和有關方面通過多種途徑向大陸反映,由于島內天然砂資源短缺,天然砂供應不足、價格上漲,建筑業乃至整體經濟發展都受到較大影響。
為有利于臺灣地區經濟發展和民生需要,商務部于2008年3月7日發布了《對臺灣地區天然砂出口許可證申領程序及相關事項》,宣布自3月10日起正式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。
臺北大學教授鄭又平曾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,一年臺灣正常的砂石需求量是在6600萬平方米,大概是在9000萬噸左右的總需求,而這其中有三分之一來自于河砂的開采,有三分之一是來自于島內陸上砂以及地下石的開采,剩下的三分之一則從中國大陸進口。
除建筑行業外,砂還是半導體行業主要原料。芯片從誕生發展至今經歷了不斷的迭代升級,唯有一種主要材料沒有發生變化,即晶圓。將硅元素加以純化,制成硅晶棒,之后經過照相制版、研磨、拋光、切片等一系列程序,將多晶硅融解拉出單晶硅晶棒,最后切割成一片一片薄薄的晶圓。
而它的源頭硅,正是從石英砂中精煉出來的。不過相對于建筑行業來說,半導體行業用量很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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